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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进一步深化《党章》 《条例》等党内法规学习的通知
    信息来源:市直机关工委  ‖  发稿作者:管理员   ‖  发布时间:2021年3月18日  ‖  查看7084次  ‖  


     

    市委各部门,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(党委、工委),各人民团体党组,党的关系在市直机关工委的单位党组:

        为推动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理论武装,强化机关党组织书记、党务干部主责主业意识,依法依规推进机关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,现就进一步深化《党章》《条例》等党内法规学习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重要意义

    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(简称党章)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、总规矩,是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党内法规。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是以党章为根本依据,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的全面规范,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。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,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。通过《党章》《条例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自身言行,勇于担当作为,在工作、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走在前、作表率,为推进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,为谱写宝鸡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,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。

    二、学习内容

    1.开展“学党章、悟党章、践党章”活动。“学党章”要逐条逐句通读党章,掌握基本内容,全面理解党的纲领;“悟党章”要牢记党的宗旨,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,要深刻领悟党章的思想内涵,理解其精神要义和基本体系;“践党章”要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,重温入党誓词、入党志愿书,对照初心承诺,看自己在新任务新考验面前,能否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宗旨,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、义与利、个人与组织、个人与群众的关系,能否努力追求高尚道德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保持积极健康生活方式,保持良好精神状态、积极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。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尊崇党章、遵守党章、维护党章,坚定理想信念,对党绝对忠诚。

    2.开展“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学习月”活动。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在4月份掀起“《条例》学习月”的热潮,要全面掌握机关基层党组织遵循的原则、组织设置、基本职责、党的政治建设、党员队伍建设、党内民主和监督、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、领导和保障等工作内容,严格遵守和执行《条例》规定,要落实机关党的建设主体责任,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,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,推动机关治理和机关党的建设始终走在前、作表率。

    3.学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。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、党务干部认真学习《党支部工作条例》,要全面掌握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、组织设置、基本任务、工作机制、组织生活、党支部委员会建设、领导和保障等工作内容,严格遵守和执行《条例》规定,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、每名党员,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,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加强党支部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,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。

    4.学其他党内法规。要认真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》等党内法规,使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了解掌握法规精神内涵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履行各项职责,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严守“党员八小时外言行要求”,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,自觉做政治上的“明白人”。

    三、具体要求

    1.高度重视。各部门(单位)党委(党组)特别是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承担起主体责任,把学习宣传贯彻《党章》《条例》等党内法规作为今年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,认真研究安排,精心组织实施,务求见到实效。

    2.精心组织。要结合本部门(单位)工作和党员干部队伍实际,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,以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机关“夜学”为主要载体,采取集中宣讲、书记导读、座谈讨论交流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,增强学习效果。

    3.加强宣传。要充分利用报刊、宣传栏、网络、微信平台、新媒体等现有的宣传阵地加强宣传,对学习活动中信息及内容进行广泛宣传,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。

    4.增强实效。要通过学习切实转变思想作风、工作作风,增强整体素质,提高政策水平,真正达到武装头脑、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的目的。

    各部门(单位)及时将学习宣传贯彻情况报市直机关工委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中共宝鸡市直机关工委

    2021年3月18日

     

              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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